不得以红外贴磁疗贴作为“三伏贴”使用!这一地发文规范
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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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发布《2024年北京中医药“冬病夏治三伏贴”工作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含“械”“健”字号)、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如红外贴、磁疗贴等)作为“三伏贴”使用。
《工作方案》要求,拟开展“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均需登记,各区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申请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贴敷能力、贴敷资质等进行审核。提供“三伏贴”服务所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制剂批准文号,目前,北京中医医院院内制剂“温阳化痰穴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内制剂“消喘膏”、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院内制剂“补肺咳喘贴”纳入今年“三伏贴”临床用药,经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可到以上医院进行调剂使用。
《工作方案》指出,各医疗机构落实全面预约就诊,严格收费管理和临床应用管理,掌握贴敷病种、禁忌症与常见贴敷不良反应处置方法,规范开展服务。“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仅可用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以及小儿、老年人(60岁以上)体虚易感冒、反复咳喘(呼吸道感染)人群,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要引导患者正确认识“三伏贴”的适应症,尤其在预约挂号时或就诊时,对于不符合适应症的患者应做好解释工作、耐心引导。
《工作方案》明确,强化对“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不良行为的监管。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含“械”“健”字号)、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如红外贴、磁疗贴等)作为“三伏贴”使用,不得按照“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收费。“冬病夏治三伏贴”制剂只能从经批准的制剂调出医疗机构中调出,且仅限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再行调剂、转卖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据悉,2024年“三伏贴”医疗服务一般从初伏从7月15日起,至末伏8月23日结束,每10天为一个疗程,每疗程贴敷次数不得超过3次。
《工作方案》要求,拟开展“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均需登记,各区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申请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的贴敷能力、贴敷资质等进行审核。提供“三伏贴”服务所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制剂批准文号,目前,北京中医医院院内制剂“温阳化痰穴贴”、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内制剂“消喘膏”、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院内制剂“补肺咳喘贴”纳入今年“三伏贴”临床用药,经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医疗机构可到以上医院进行调剂使用。
《工作方案》指出,各医疗机构落实全面预约就诊,严格收费管理和临床应用管理,掌握贴敷病种、禁忌症与常见贴敷不良反应处置方法,规范开展服务。“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仅可用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以及小儿、老年人(60岁以上)体虚易感冒、反复咳喘(呼吸道感染)人群,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要引导患者正确认识“三伏贴”的适应症,尤其在预约挂号时或就诊时,对于不符合适应症的患者应做好解释工作、耐心引导。
《工作方案》明确,强化对“冬病夏治三伏贴”服务不良行为的监管。各医疗机构不得将以物理、化学方式制作(含“械”“健”字号)、不含中药成分的穴贴(如红外贴、磁疗贴等)作为“三伏贴”使用,不得按照“冬病夏治穴位贴敷”项目收费。“冬病夏治三伏贴”制剂只能从经批准的制剂调出医疗机构中调出,且仅限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再行调剂、转卖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个人。
据悉,2024年“三伏贴”医疗服务一般从初伏从7月15日起,至末伏8月23日结束,每10天为一个疗程,每疗程贴敷次数不得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