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医共体建设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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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要求医共体建设要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县级中医医院要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业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各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医共体建设要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确保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县级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方案》还提出,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县级中医医院要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业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各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医共体建设要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确保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县级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方案》还提出,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