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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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积极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通过培训,培养一批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培训对象为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本省内医疗机构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经过系统学习并考核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或中药饮片处方。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取得“西学中结业考核合格证”非中医类别临床医师的管理,其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应纳入中药处方点评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