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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力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2-12-26 阅读量:1684 来源: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12月20日,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应急保障工作,就开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急备案绿色通道、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举措。
 
    《通知》明确,湖南省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年第二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公布的13个参考处方(成人方9个,儿童方4个),依法进行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应急备案;具有制剂资质和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自行配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
 
     《通知》提出,湖南省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可按照《防治方案》13个参考处方将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调配包装成多人处方或者单人处方,方便患者使用。根据群众需要,允许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将中药拆零销售,但不能破坏内包装并需要附带说明书。
 
     《通知》要求,湖南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政策引导和安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供应全链条的监测和监管;各相关中药生产企业要加大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药生产力度,稳产达产、扩能扩产,并确保质量安全;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要积极组织中药货源,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要严把中药购进关、贮运关;各医疗机构要指导合理用药,积极采购配足相关中药,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开通网上诊疗、网上配送和网上咨询服务。
 
 内容由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