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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印发

发布时间:2023-03-30 阅读量:216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辽宁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中医药医疗、人才和科研高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疗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批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和优势专科群;人才队伍更加壮大,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队伍数量居全国前列;科技实力明显提升,形成产学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统筹推进中药一、二、三产业,中药产业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具有辽宁特色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全省中医药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进入全国前列。中医药成为“健康辽宁”建设的重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规划》指出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升级行动。建设中医医疗高地,每市建成1所公立中医医院,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3-5个中医优势病种和10-15个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强化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协同作用;发展中医治未病与康复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科和康复(医学)科;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开展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支持20-30个试点项目等。
 
     《规划》明确开展杏林人才培养行动。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峰,通过“兴辽英才计划”医学名家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全力支持省局共建辽宁中医药大学,打造高水平行业特色型院校和一流学科,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到2025年,新增建设25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其中妇幼健康领域不少于2个,新增建设30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进修1年。实现在职乡村医生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全覆盖,为每个中医馆培训1-2名骨干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等。
 
     《规划》指出开展中医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医药科技中心和平台建设,争创1个国家级中医药平台,25个中医药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医药技术创新中心,2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规范制定和应用;加强“数字中医”建设,90%市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达到数字化中医医院标准,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数字化中医医院标准;提升中医药法治化治理水平等。
 
     《规划》明确开展中医药产业振兴行动。打造道地药材资源优势,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维护12个省级重点物种保存圃,每个保存圃至少保存50种以上本区域重点物种;建设产业集聚区,提升中药产业竞争力,发挥道地药材资源优势,发展“一县一业”等方式,提升“辽药六宝”道地药材精深加工水平;培育龙头企业,增强示范引领带动力,培育、引进、做强15个中药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提升中药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等。
 
     《规划》指出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交流行动。挖掘传承“辽派中医”思想精髓,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法,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新建2-3个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传播中医药文化。争创1-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和RCEP建设,发挥区位优势,深耕日韩,辐射俄罗斯和东南亚等地区,全面开展中医药对外贸易、科研、教育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
 
     《规划》还明确保障措施,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持保障机制,完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