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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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医卫融合、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科技创新、文化传播和信息支撑等“七大体系”,明确到2025年,实现县办中医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中医药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意见》明确,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以国家、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将中西医协同发展纳入公立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
《意见》提出,全面融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中医治未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增补项目。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同时,打造康复医学高峰,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建设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一县一品”建设工程,重点培育“十大楚药”和“五大特色药材”,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总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中药材生态种植面积达260万亩以上。做强中医药龙头企业,实施“一品一策”提升计划,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已上市中成药二次开发,培育中药大品种大品牌。
《意见》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与评价体系,深入实施“时珍中医药人才”计划,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复合型中医药创新团队和拔尖人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中医课程列入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实现重大创新能力突破,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促进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唱响李时珍中医药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