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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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管理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建管用评”一体推进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全面推动中医药“泰派”特色、内涵、转型和融合发展。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技术优势,致力于整合专科资源,建设专科医疗服务和教育培训协同平台,实现专家、技术、科研等资源充分共享,统一技术标准、诊疗规范、服务管理,辐射和带动市域内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更好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鼓励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和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所在医疗机构、中医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牵头组建中医专科联盟。联盟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立联盟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章程、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联盟内部管理与协作形式。理事长一般应由牵头单位专科学科带头人担任。
《通知》明确,联盟要以专科服务共同体为目标,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专科区域医疗协作网络,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合作、科研和项目协作、公益活动等方式,落实联盟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联盟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鼓励联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充分挖掘临床数据信息,发挥多中心、大数据的积极作用。
《通知》要求,联盟牵头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联盟建设管理工作,并指派专(兼)职行政处室指导督促联盟日常工作,定期对联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重点考察联盟运行机制、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技术辐射、可持续发展等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评审、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等的依据。因考核不合格被解散的联盟牵头单位,3年内不得牵头设置新的中医专科联盟。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