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56种中药配方颗粒增入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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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广藿香配方颗粒等156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0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的《目录》共收载中药配方颗粒499种,提升参保群众医保用药可及性,支持中医药发展。
根据通知,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通用名管理,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在安徽省药监局备案通过后,其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按程序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乙类管理,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全省统一执行30%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中药配方颗粒全省医保药品数据库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应及时更新发布安徽省药品信息数据库,指导督促各统筹地区做好本地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按规定做好中药配方颗粒的挂网采购工作。
下一步,安徽省医保局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监局及时做好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调整、医保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