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医联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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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立足闽台区位优势,深化医改,全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超越,为健康中国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贡献力量。
突出中医特色,创新服务模式
中西医院一起实施“无陪护”病房试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同步推进重点基建、医疗“创双高”等工作。省卫健委将群众反映的部分中医院中药饮片候药时间过长问题,列入主题教育整改清单,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候药时间缩短30分钟以上。
突显中医倾斜,实施鼓励政策
省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中医特色指标考核优异的中医院,给予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的鼓励政策。其中,泉州市对各级中医院按低一级医院标准报销。加大中医调价力度,省属医院64项中医价格得到不同幅度的调增,占中医类项目数的53%;54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收付费改革。三明市采取了多种创新举措鼓励提供和应用中医药服务,一方面对中药饮片和37种中医非药物疗法实行门诊医保零起付、报销80%的政策,对骨折手法整复等10个病组实施中西医同病同价。增设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并由医保支付。另一方面将中医药指标列入全市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专项考核,且公立医院在编中医类专业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核拨。在政策支持下,全省中医医院2023年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达到39.2%,比上年度提高1.31个百分点,超过全省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4.88个百分点。
调剂优质制剂,实现区域共享
省药监局、卫健委联合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区域调剂使用试点,累计遴选98个品种,分别在省属及4个设区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调剂,促进简便验廉的优质中药制剂惠及百姓。省药监局出台《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文件,包括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明确“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中药饮片的认定标准等。
完善服务体系,拓展中西协同
新建3所县级中医医院,实现全省52个县域中医院全覆盖。投入7880万元支持44所县级中医院提升综合能力。投入4750万元支持37所中医院开展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试点,实现县域中药饮片服务同质化、广覆盖。
印发西学中培训方案,规范西医医师中医药技术授权应用管理。支持20所公立非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率为96.55%。分批遴选30名高素质西医医师研修学习中医。逐步推广“慢病先行,急慢分治,上下一体,三师共管”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中西医协同规范诊疗和防治机制下沉基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福建省中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