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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署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3 阅读量:1268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月19日,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会,提出在体制机制、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创新突破,以试验区建设成效助推河北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助力全省中医药强省建设。
 
       会上,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盖海洲宣读《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单位的批复》,秦皇岛、保定、邯郸、唐山、邢台5个试验区建设(培育)单位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发言,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王现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试验区建设是立足省情实际、锚定发展目标、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的一项开创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部署,抢抓机遇、强化执行、提高效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一抓到底、见行见效。要通过试点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由点及面、连线成片,全面深化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创新实践,形成多层次、多领域改革创新经验。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在区域融通发展、医保政策、服务模式、中药质量、智慧服务等方面大胆闯、勇敢试,切实提升河北省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让广大人民群众看中医更方便、用中药更安心。
 
      会议要求,各试验区明确主攻方向,树牢“发展出题、改革答卷”意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破解瓶颈桎梏、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发挥试验区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部门合力,协同促进医保、制剂、人才、科技、评价、监管等各项改革有机衔接、系统集成。要科学规划进度,合理安排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推行“清单+清零”管理,确保任务清单及时转化为成效清单。要建立定期报告机制、部门会商机制、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效果评价,落实好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会议强调,各级各单位要压实保障责任,各省直部门加强对试验区的调研督导、定期调度和联系指导,各市也要加强对所辖县的指导督查,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和帮扶。要把试验区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医改年终考核和健康河北建设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约束作用。要强化外学内创,悉心学习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大胆探索符合省情市情的新做法。要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挖掘建设成效,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向全省推广先进做法,带动提升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上台阶、提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