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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今年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9 阅读量:1575 来源:贵州日报
       记者从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近日,贵州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指出,为推动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4年,贵州将力争完成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年度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进一步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
       强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建设省级中药民族药资源种质库和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工程中心,建设10个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1个道地药材原生境保护区,制定贵州药用植物资源目录。
       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培育“贵药”十大品种,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90万亩以上、产量305万吨、产值315亿元,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21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达90亿元。
       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制定黔产道地药材和民族习用药材种子种苗、产地初加 工(趁鲜切制)的品种目录、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扶持重点品种规模化种植基地,持续推进“定制药园”建设,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9个、重点单品产地加工示范基地10个。
       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中药材行为,搭建一批中药材快速检测平台,加大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应用推广力度,推进中药材质量全流程监管。
 
进一步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
       围绕优势单品,建设3个产地交易市场。
       建设中医药现代流通体系,新增冷库库容近20万立方米,支持推动线上线下 一体化联动交易,做大做强“贵州特色产品专区”。
       建设贵药商贸中心,提供集聚分拨、仓储物流、产业信息、会展贸易、应急保供等服务。
       畅通中医药产销渠道。推动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在省外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和销售网络,组织展销会,鼓励药企参加全国性医药展会,推动“贵药”出山出海。
 
进一步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制造业
       打造“一核多区”产业格局,以贵阳为核心,以安顺、铜仁、黔东南为支撑,以其他市(州)为节点,共同构建中医药特色产业集聚区。加强金融、人才、资金、项目等要素集聚和保障,加快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业发展。
        强化园区建设和服务,协助具备条件的园区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招引企业入园,鼓励引进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支持企业使用上述平台进行业务委托。
       做好中药民族药企业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力争培育一批产值亿元以上医药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已获批药号资源,做好药品再注册及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工作,提供优质的贷款、保险综合金融服务。
       鼓励中医药技术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鼓励和引导中医药企业加快实施药品GMP改造。鼓励企业开展中药民族药新产品研发,进行产品二次开发,立项实施一批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开展中药民族药大品种深度开发,推进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中药新药递级转化。
 
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
       推动“中医药+康养”融合发展,完善和提升9个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建设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5个,提升一批中医药康旅融合精品线路产品,打造一批富有民族特色的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打造生态体育旅游康养品牌,支持社会力量按规定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推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一批食药同源产业基地,推出一批食药同源产品,举办“贵药膳”大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含有特定功能成分的保健食品,推进一批“健”字号、“特医配”“特膳”食品的研发与注册,开发一批药膳、药酒、药茶等食药两用产品,加快发展功能性营养健康食品深加工。
 
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促进中药民族药创新药研发,支持不少于3个品种开展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支持3个以上品种开展二次开发,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的研制,鼓励开展中药材“传统非药用部位”开发利用研究,规范苗医药等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法和方药,鼓励医疗机构备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为新药研发提供支持。
       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政企校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新建中医药科技平台、中医药创新人才团队、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以上,支持建设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持续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开展学科建设。
       推动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应用,鼓励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研制,鼓励无制剂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中药制剂委托配制,支持以中医药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开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支持组建区域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研发生产中心,鼓励医疗机构申报中药制剂,推进活用中医药制剂调剂,推进广东省中医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研究。
       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上市备案,鼓励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基础研究,支持企业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改造和提质扩能,鼓励使用“定制药园”中药材生产中药配方颗粒,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配方颗粒。
        全面推进中医药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试验区,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进一步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
       推进中医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启动优势单品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制订,推进贵州省地方药材、饮片、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制修订,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中医药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地方标准制订,开展中药材等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工作。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标符合性抽查,强化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品牌保护,支持优势单品核心产区地方人民政府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项目,促进中医药企业创新发展。
        深化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
       持续抓好招商引资,推动一批中医药优强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布局我省。
 
进一步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指导2所新建县级中医院开业运营,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不少于28个,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和示范县建设。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加快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动2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4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中医经典病房建设。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开展“中医药-健康进万家”活动,开发3个以上具有贵州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的文创产品。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保障
       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一图三清单”,把实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纳入市县总体工作布局,推动充实省市县三级产业发展工作专班。
       强化人才保障,启动省级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培训对象遴选工作,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工作站、贵州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贵州省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支持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加强医保保障,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中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加强知名品牌商标培育鼓励企业创建一批品质好、叫得响、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持续加大贵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