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扩大环京津地区“养中有中医”覆盖面
发布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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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明确发挥中医药优势,支持全省康养产业健康发展。
范素文介绍,完善政策措施,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中医药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环京津地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加快推进环京津地区“养中有中医”工作方案》,大力支持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当地医养结合机构合作。规范合作方式,落实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一院一策,采取“签约式”“协议式”“嵌入式”等多种方式指导和规范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大型康养机构合作,提升“养办医”“医办养”质量。给予适当奖励,对与大型康养机构合作的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在医疗机构评价时给予适当奖励,并配合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支持康养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发挥中医药优势。持续实施环京津地区中医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环京津县级中医医院与当地康养机构、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定期为其提供中医药服务。不断扩大环京津地区“养中有中医”覆盖面,推进中医治未病理念、养生保健、特色康复等中医药服务融入养老服务。通过开展名中医惠老行动,统筹省、市、基层名中医等优质专家资源,组织不同形式的惠老活动,将中医药诊疗、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健康科普知识带到康养机构、养老机构。
范素文介绍,完善政策措施,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中医药等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环京津地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加快推进环京津地区“养中有中医”工作方案》,大力支持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当地医养结合机构合作。规范合作方式,落实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一院一策,采取“签约式”“协议式”“嵌入式”等多种方式指导和规范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与大型康养机构合作,提升“养办医”“医办养”质量。给予适当奖励,对与大型康养机构合作的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在医疗机构评价时给予适当奖励,并配合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充分调动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支持康养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发挥中医药优势。持续实施环京津地区中医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环京津县级中医医院与当地康养机构、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定期为其提供中医药服务。不断扩大环京津地区“养中有中医”覆盖面,推进中医治未病理念、养生保健、特色康复等中医药服务融入养老服务。通过开展名中医惠老行动,统筹省、市、基层名中医等优质专家资源,组织不同形式的惠老活动,将中医药诊疗、养生保健、适宜技术、健康科普知识带到康养机构、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