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遴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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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和中药炮制工匠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旨在打造一批技术规范、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药炮制平台。
根据《通知》,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并正常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生产企业。联合申报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有中药领域重点实验室或研究室作为平台支撑;医疗机构应有转化应用条件的省级以上中医优势专科。
中药炮制工匠师的申报人应从事中药炮制、制剂工作年满30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独特技艺,熟练完成特色品种的全过程炮制操作,促进规模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