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两国签署第四次中医药合作计划书
发布时间:2009-11-30 09: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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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与新加坡卫生部政务次官贺华吉,分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新加坡共和国卫生部,签署了第四次中医药合作计划书,标志着中国与新加坡在中医药领域新一轮合作计划的全面确定。
合作计划书签署前,召开了第七次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会议。会议回顾了1999年两国签署中医药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的前三次合作计划书的执行情况,双方对合作计划书所确定内容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并就新一轮合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在2009年~2012年期间,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将继续作为双方在中医药领域进行协调、联络与合作的机构,并商定明年适当时候在中国召开第八次委员会会议;中国为新加坡提高和发展中医药方面提供咨询,并负责推荐专家协助开展新加坡中医师等注册资格考试;新加坡将提供该国在中医药法规方面的最新内容以及中医药发展、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为中国培训中医药管理人员。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高度重视代表团此次访问,张小康大使会见了代表团,并就在落实胡锦涛主席访新成果过程中深入推进中新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合作计划书签署前,召开了第七次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会议。会议回顾了1999年两国签署中医药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的前三次合作计划书的执行情况,双方对合作计划书所确定内容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并就新一轮合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在2009年~2012年期间,中新中医药合作委员会将继续作为双方在中医药领域进行协调、联络与合作的机构,并商定明年适当时候在中国召开第八次委员会会议;中国为新加坡提高和发展中医药方面提供咨询,并负责推荐专家协助开展新加坡中医师等注册资格考试;新加坡将提供该国在中医药法规方面的最新内容以及中医药发展、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为中国培训中医药管理人员。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高度重视代表团此次访问,张小康大使会见了代表团,并就在落实胡锦涛主席访新成果过程中深入推进中新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