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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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青海卫生健康微信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将在未来三年内,建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藏医药服务体系,为全省各族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藏医药服务。
《方案》明确,2025年,基层中藏医药实现七个“全覆盖”:县域中藏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中藏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实现全覆盖,基层中藏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藏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藏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基本实现市(州)域全覆盖。
在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方面,发挥县级医疗机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藏医。
在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多渠道培养基层中藏医药人才,通过中藏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进修培训等方式,实现区域内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藏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进一步畅通基层中藏医药人才使用途径,优化发展环境,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到2025年,力争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诊疗量占比达到25%。二级以上县级中藏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100%、70%、60%,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藏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藏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在加强基层中藏医院管理方面,推进县级中藏医药行政管理机构规范设置,大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藏医药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质量控制。同时,加快基层中藏医信息化建设,“十四五”末,80%的县级中藏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以上,力争所有中藏医馆接入中藏医馆健康信息平台。
在深化基层中藏医药改革方面,鼓励中藏医医院牵头建设县域医共体,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地区,政府举办的县级中藏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含紧密型医共体),其他地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藏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不断加大医保对基层中藏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符合基层中藏医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实行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藏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