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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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支持重点和范围。试点项目应结合本地实际,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一揽子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便群众看中医的改革措施,并大力推动改革实践,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项目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加快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二是加快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三是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四是加快促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创新。
《通知》要求,省级政府负责本地区试点项目的统筹谋划、统一推进、组织申报,推荐遴选典型地市作为项目主体进行申报,具体项目实施地市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选择1个地市进行申报,含计划单列市的省如申报计划单列市,在此基础上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计划单列市由所在省统一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2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